各位教师:
现将课程考核阅卷工作中几点重要规范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试卷一律使用红色水笔评阅,如有更正,阅卷教师需在更正处签名。
二、评阅试卷采用给分制,要点分、题首分、卷首分、阅卷签名应齐全、准确。
要点分写在学生的答题要点上;
题首分统一写在该道大题题号的左侧;
卷首分、阅卷签名统一填在卷首的“题号、得分、评卷人”列表内。(转教务处)

                             外语教研部
                             200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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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大学外语教研部2007年3月16日制(最佳分辨率 1024*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