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现将课程考核阅卷工作中几点重要规范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试卷一律使用红色水笔评阅,如有更正,阅卷教师需在更正处签名。 二、评阅试卷采用给分制,要点分、题首分、卷首分、阅卷签名应齐全、准确。 要点分写在学生的答题要点上; 题首分统一写在该道大题题号的左侧; 卷首分、阅卷签名统一填在卷首的“题号、得分、评卷人”列表内。(转教务处)
外语教研部 200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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