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全省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冀人字(2007)92号)文件精神,我部现开展此项调查工作,将调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公派或自费赴海外攻读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以上学位,并赴国(境)外访问、讲学、研究、进修、培训时 间累计达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含省人事厅选派的出国时间未达到一年的人员)。上述留学人员为1978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已回国人员或未归人员。
二、材料上报: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仔细填报,防止遗漏和重复。
各位教师要真实准确地提供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河北省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含电子版本)于7月4日前上报到办公室(联系电话:5079405)
外语教研部
2007/06/26
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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