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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处)

   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处)是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对外汉语教学形势,经河北省教育厅备案于2003年6月成立的,主要负责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具体承担着学校外籍专家的聘请、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育,日常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外事管理干部队伍和一批素质优良的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河北大学招收留学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65年。自1992年恢复招收留学生以来,已接收了来自近18个国家的千余名各类留学生。

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开展相关工作。
二、负责来校的长短期外国专家和学者的邀请、接待和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来校访问团组的邀请、接待和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出国的选派、手续的办理以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河北大学同国外的学术团体、友好社团及机构间的学术交流与友好往来等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对外宣传、联络、招生。
七、为河北大学开展国际经贸业务牵线搭桥。
八、负责争取国际组织、世界银行和个人资金资助河北大学办学工作。
九、制定学校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和对外汉语教学的发展规划;执行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
十、负责国际教育中介服务、信息咨询、培训、证书考试等。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机构设置:

1、国际交流中心(学院办公室) 2、专家留学生服务中心 3、对外汉语教学中心 4、国际教育服务中心

 
姓   名 职      务 职      责 办 公 电 话
姜 焕 柱 院    长 行政、教育等全面工作 0312-5079603
程 恩 庆 副 院 长 国际交流事务 0312-5971105
郭 伏 良 副 院 长 对外汉语教学、留学生教育 0312-5971106
梁 卫 格 主    任 学院办公室事务 0312-5079533
张    彤 主    任 专家与留学生服务中心 0312-5079755
张 素 芹 秘   书 留学生教学管理事务 0312-5022380
董 志 江 秘   书 亚太国际交流事务 0312-5971104
刘    超 秘   书 欧美国际交流事务 0312-5079766

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各国的联系工作。
2、负责来华外国专家的联络、聘请、出入境手续的办理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我校教职工的出入境审批手续工作。
4、负责每一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的信息发布及申请受理工作。
5、负责外国留学生的咨询、招收工作。
6、负责来华留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工作,促进其对中国的了解。

国际合作处行为规范

爱祖国、爱人民、恪尽职守;信马列、跟党走、方向坚定。
作风严、态度好、服务热情;讲原则、不徇情、廉洁奉公。
学先进、不媚外、洋为中用;衣冠整、有气节、不辱使命。
高标准、高效率、业务过硬;团结好、守纪律、建业立功。

对外汉语教学中心职责:

1、制定语言进修生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2、组织实施留学生的汉语教学;
3、日常教学管理;
4、组织教学研究;
5、实施“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国际合作处处长室:0312-5079603  副处长室:0312-5022380,5971105
亚太部:0312-5022380 传真:0312-5022380/5022648  欧美部:0312-5079766 传真:0312-5022648
电子邮件: hzhjiang@mail.hbu.edu.cn 网址:http://hanlin.hbu.edu.cn/personal/educ/main.htm
地址:071002  河北省保定市合作路88号河北大学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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