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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的通知

   
   根据冀教外[2005]37号文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2006年度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在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3月10日期间进行。现将我校选派出国留学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1、各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情况,合理安排和选派教师申请出国留学项目。
   2、由于今年的申报采取了网上申请的方式,所以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仔细阅读《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按照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apply.csc.edu.cn。
   3、将本人书面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的一式一份,教育厅受理的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和报名费、评审费共计500元送至国际合作处。
申报人员请另附学院(中心、处)的推荐意见,并由院长签字加盖学院(中心、处)公章,经人事处审批后连同申报材料送至国际合作处。
二、时间安排
   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2月28日。
三、相关说明
   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分为五个类别:①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项目;②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③专项出国留学项目;④研究生项目;⑤博士后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的项目包括: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部分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研究生项目、博士后项目。教育厅受理的项目参看附件5。
   2、对于没有外语成绩的申报人员,业务水平高,工作急需和单位优先推荐者,仍允许先行申报和录取,待录取后在国内参加外语培训(一般为一个学期)合格后再派出学习。10年内曾在国外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者以及外语专业本科毕业人员仍可免除外语考试。
   3、申报人员应当请另附学院(中心、处)的推荐意见,并由院长签字加盖学院(中心、处)公章,经人事处审批后连同申报材料送至国际合作处。
四、选派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对于加强我校师资建设有很大意义。各单位对于此项工作应予高度重视。各单位和申报人员有何问题,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或向国际合作处咨询。联系电话:0312-5079766;传真:0312-5022648。

附件:

   1. 网上报名简介                     

   2.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3.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方法 

   4.关于准备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5. 关于组织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的通知     

   6.河北省教育厅国际处受理的申请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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